招租公告
2023-12-29 11:07:00 来源: 点击:
招租公告
一、项目概况及招租业态要求
出租地点 | 位置 | 面积(㎡) | 业态要求 |
青山江滩商业街1#楼B | 青山江滩 建七段 |
205 | 办公 |
一冶重件码头1号房 | 青山江滩 建三段 |
378 | 经营性业态 |
海绵公司办公楼 | 洪山区和平街礼和路杜家桥 | 1377.6 | 经营性业态 |
海绵科技展览馆 | 北洋桥蓝天路 | 2657.4 | 经营性业态 |
青山江滩1号商亭 | 青山江滩园林路广场 | / | 零售 |
青山江滩园林路广场观光自行车项目 | 青山江滩园林路广场 | / | / |
巡司河二期版桥段8-3(二号)房 | 洪山区113省道板桥村 | 787 | 经营性业态 |
八铺街房屋 | 武吕区融创望江府营销中心北200米(毛家巷西) | 55.2 | 经营性业态 |
楚河北岸管理房 | 东沙连通楚河北岸云中桥与歌迪桥之间 | 150.5 | 经营性业态 |
二、招租条件
(1)租赁期限:场地一年、房屋三年;
(2)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或全年预付租金;
(3)租赁履约保证金:约一个季度租金(在租赁协议到期后承租方不再续租并不拖欠任何费用的情况下无息退还)。
(4)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三、对承租方的要求
(1)承租方必须具备相关经营运营经验,并提供相关有效证件(包括但不限于独立法人的有效营业执照,有已合作的运营案例等,并依法年审无违法违规记录)。
(2)承租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管理人员、技术设备和运营能力。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无犯罪记录自行查询记录的加盖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基础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5)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时须书面盖章确认并承诺,在招租完成并符合承租要求后,立即与产业公司开展租赁协议的洽谈工作。
(6)承租方须承诺:不得对承租标的物进行任何形式的转租、抵押等。
(7)租赁协议终止或解除的,承租方不得拆迁已进行的装修(包括但不限于添附、固定装修部分、拆除后会影响其使用功能等部分)及增容设置的设施设备。招租方对承租方装修、添附及增容设置的设施设备不予任何补偿。
(8)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的原因,需要拆除或改造已承包的租赁物导致租赁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的,招租方与承租方均不承担责任;若国家政策对租赁物功能布局调整及对集团公司所属租赁物做出任何调整方案,致使租赁协议无法履行的,招租方与承租方均不承担责任。
四、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8日
(2)联系人:吴部长 电话:027-65022562
(3)报名地点:武汉碧水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经营策划部